关于征集能源领域绿色企业和项目 融资需求的通知 各市能源主管部门,各有关省级行业协会学会,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能源领域绿色金融体系建设,拓宽能源企业融资渠道,促进能源行业高质量发展,省能源局与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现开展能源领域绿色企业和项目融资需求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1.能源领域节能项目:围绕节能、预防控制职业病水平,对能源领域技术、工艺、设备设施、控制中心等实施的建设项目,以及天然气热电(冷)联产项目。 2.能源领域资源循环利用项目: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资源再生利用、农林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项目。 3.可再生能源及清洁能源项目:太阳能、风电、生物质能、水力发电及其他可再生能源、清洁能源和智能电网等项目。其中,太阳能项目指利用太阳能发电、供热的工程建设及其运营维护;风电项目指利用风能发电的工程建设及风能发电场的运营维护;生物质能项目指利用生物质能发电、供热的工程建设及其运营维护;水力发电项目指将蕴藏在河流、湖泊、渠道等水体中的势能和动能转换为电能的工程建设及水力发电场的运营维护;其他可再生能源及清洁能源项目指利用地热能、海洋能,以及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发电的工程建设和发电场的运营维护,“煤改气”、“煤改电”等清洁能源推广利用项目,农村沼气建设项目;智能电网项目指集成新能源、新材料、新设备和先进的信息技术、控制技术、储能技术,以实现电力在发、输、配、用、储过程中的数字化管理、智能化决策、互动化交易,优化资源配置,满足用户多样化的电力需求,确保电力供应的安全、可靠和经济,满足环保约束,适应电力市场化发展需要的电网项目。 4.能源领域节能服务项目:节能技术示范、产品产业化及推广应用,节能量交易服务,节能生产工艺设计,为用能单位提供能源审计(节能诊断)、节能量审核、节能效果评估、实施节能改造工程(包括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等咨询服务等,包括节能改善工程、节能效益保证工程统包合约的统包承揽、公用设施的设备运转维护与管理、节约能源诊断与顾问咨询,节能效果评价及节能中介服务等。 5.采用国际惯例或国际标准的境外项目:在上述范围内且符合联合国相关公约、世界银行集团及其他国际组织机构颁布的相关国际标准,或公开承诺遵守国际良好实践,如《赤道原则(EPs)》、《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南(GRI Sustainability Reporting Guidelines)》、《采掘业透明度行动计划(EITI)》、《水电可持续性评估规范(HSAP)》和《绿色建筑评估体系(LEED)》等进行开发和信息披露的境外项目。 二、报送要求 请各市能源主管部门、省级有关行业协会学会、有关单位积极组织本区域、本行业符合征集条件且有融资需求的企业和项目,按要求如实填写《企业融资需求导入模板》(见附件),并提报相关企业和项目简介,于8月30日前将相关材料汇总后(包括扫描件和电子版)报送我局能源节约和科技装备处。《企业融资需求导入模板》须盖推荐单位和填报单位公章。 三、支持方式 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将对我局征集的优质企业和项目信息录入“山东省企业融资服务网络系统”,给予重点支持。我局将结合此次征集工作,适时组织有关金融机构开展绿色金融政策宣讲和银企对接活动,帮助企业用好相关政策,缓解发展融资瓶颈。 联系人及电话:张成泉 68627715 邮箱:snyjkjc@shandong.cn 关于征集能源领域绿色企业和项目的通知.pdf 企业融资需求导入模板.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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