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东局党组书记、局长 辛广龙 党的二十大在政治上、理论上、实践上取得了一系列重大成果,其中关于“中国式现代化”“统筹发展和安全”等论述,为我们做好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 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两个确立”在政治上确立了“领路人”和“主心骨”,在思想上确立了“定盘星”和“指南针”,是历史的选择、人民的选择、实践的选择。山东局始终坚持把“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把核心意识转化为在党爱党、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的实际行动。始终坚持“第一议题”制度,党组会第一时间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研究重点工作首先对标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对标党中央决策部署。我们将坚决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好应急管理部、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和山东省委省政府的各项工作部署,以实干实绩交出山东矿山安全发展的优异答卷。 深刻领悟中国式现代化的丰富内涵,增强“四个自信” 中国在现代化实践中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发生的历史性变革,充分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和文化的优势,让我们自信地提出“中国式现代化”。回顾20多年来矿山安全监察工作实践,构建“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矿山安全监管监察体制,是党的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在安全生产领域中的具体体现和生动实践。与山东煤监机构刚成立时的2001年相比,山东省煤矿死亡事故由97起、166人减少到2021年的2起、4人,分别下降97.9%、97.6%;煤矿百万吨死亡率由1.53下降到0.042、下降97.3%,实现了事故总量大幅下降、较大以上事故明显减少、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多年来的实践证明,针对高风险特殊行业,建立国家煤矿安全监察体制,是加强煤矿安全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战略举措,彰显了党的领导的政治优势、彰显了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彰显了垂直管理的体制优势。我们要进一步落实“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体制,推动落实各方安全生产责任、构建齐抓共管的格局。只有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实现矿山安全高质量发展,才能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深刻领会三个“第一”的丰富内涵,激发科技、人才、创新的新活力 牢牢把握科技是第一生产力,山东局正在探索实施智能化监察系统,应用人工智能技术,汇总、分析数据,对主要地点、重点环节实施全时空连续监测,实现隐患自动抓取、证据自动固定,真正提升监察执法效能。 牢牢把握人才是第一资源,坚持把每一名干部都当成人才培养,力求把每一名干部都培养成人才,通过专题培训、技术比武、交流研讨等多种方式强化教育培训,注重在国家局专项任务、省安全生产专项督导和“四进”工作中选派优秀骨干参加实践锻炼。同时,我作为山东省政协委员,2021年底到企业开展专题调研,提出了加强煤矿企业人才培养的提案,推动相关政府部门、高校、企业建立联动机制,为企业输送高素质人才,助力其长远发展。 牢牢把握创新是第一动力,创新执法组织方式,开展周末检查、节假日检查、夜间突查,监察执法全时段覆盖、全年持续不间断,消除了企业按工作规律性应付检查的现象;创新对地方政府和煤矿上级公司的监督检查机制,推动增加煤矿监管人员编制104个,全省煤矿依法办矿管矿氛围日趋浓厚。我们将立足实际,持续创新观念思路、创新方式方法、创新制度机制,及时破解工作中的难题和发现的新问题、新情况。 深刻认识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意义,提升统筹发展和安全的能力 在当前的矿山安全生产领域中,高质量发展基础还不牢固,各类事故仍时有发生,我们必须要深刻领会“统筹发展和安全”的要求,进一步提高统筹发展和安全的能力。 一是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守牢安全发展底线。把坚决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作为目标,把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作为原则,坚决守牢安全底线,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 二是围绕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抓好安全。定期向省政府报告矿山安全监察工作情况、提出统筹发展和安全的建议,定期向地市政府通报情况、提出针对性的改进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建议,积极为地方发展谋良策、出实招。 三是坚持执法与服务结合。主动与矿山企业对接,帮助企业解决疑点难点问题,做到既把脉问诊,又开方治病。不断提高执法水平、服务水平,帮助企业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保供、稳定保供。 四是在企业强烈的发展意愿中发现安全问题。在当前发展阶段,我们不能过高估计矿山企业的守法意识和遵法自觉。多年的执法实践发现,企业的守法意识与监管监察部门的执法力度呈“正相关”关系,执法越严,企业守法意识越强、遵法效果越好。因此,必须不断强化监察执法,才能促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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