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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推选2021年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23 浏览次数:

山东省科协关于组织推选2021年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


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高校科协、企业科协:

根据《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组织推选2021年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科协办发组字〔2021〕2号)要求,现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工作要求,就推选山东省2021年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渠道、推选范围和推选名额

1.根据中国工程院和中国科协有关规定,同一院士候选人可以同时通过院士和学术团体提名,学术团体提名候选人由中国科协组织全国学会和省级科协推选。山东省科协作为推选单位,负责组织本省行政区域内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推选工作。

2.省级科协所属具有推选资格的机构是省科协所属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以下简称省级学会),高校科协和企业科协。不受理院士候选人本人申请。

3.各推选机构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组织推选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

4.对推选机构的推选名额不作限制。各推选机构要严格坚持标准,宁缺毋滥,条件不成熟或无合适人选的,可暂不开展推选工作。

二、院士候选人的标准和条件

推选院士候选人应严格执行中国工程院关于院士的标准和条件,以及中国科协关于组织学术团体提名院士候选人的要求。

1.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应为在工程科学技术方面作出重大的、创造性的成就和贡献,热爱祖国,学风正派,品行端正,具有中国国籍的正高级工程师、研究员、教授或具有同等职称的专家。

2.推选的院士候选人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1956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党政机关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原则上不作为候选人,公安机关任警务技术职级、国家安全机关任专业技术职级的除外;军队行政干部不作为候选人,兼任专业技术职务的除外。

3.凡2015年、2017年、2019年已被推荐至中国科学院或已被提名至中国工程院的有效候选人,两院合计连续3次的,2021年停止1次院士候选人资格。

三、推选工作程序

推选机构应成立相应的机构,经过一定的民主程序组织开展候选人推选工作。被推选人应由三名或三名以上同一学科(专业)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家进行评议并获得同意推选,材料上需专家签名。推选结果须经省级学会理事长办公会或常务理事会(高校科协、企业科协主席办公会或常委会)审议通过,方能上报。相关会议可通过通讯方式召开。

推选机构负责对被推选人进行学术审核,审查被推选人材料的完整性,对被推选人材料中主要成就和贡献的真实性进行把关。被推选人所在单位负责对材料的真实性以及被推选人的政治表现、廉洁自律、道德品行和材料涉密等情况进行审核。

四、有关要求

1.省级学会、高校科协、企业科协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强化纪律意识,高标准严要求开展好推选工作。工作中应坚持学术导向,坚持客观公正,倡导科学家精神,避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确保科学性、权威性和公信力。

2.各推选机构要注重发现和举荐新兴学科领域、交叉学科领域优秀人才,关注和举荐优秀中青年专家,注重对在西部地区的贵州、云南、广西、甘肃、青海、宁夏、西藏、新疆、内蒙古9个省、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作累计20年(含)以上的专家的推选,注重对长期工作在工程科技一线及民营企业专家的推选,注重对尚无院士和院士人数较少的学科、行业、地区专家的推选。

3.各推选机构在部署推选工作前,应认真学习领会中国工程院关于院士增选工作以及中国科协关于推荐(提名)院士候选人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相关文件可参见中国工程院、中国科协网站),严格执行各项规定。违反规定的,推选工作无效,并按照惩戒机制进行惩戒。

4.如所推选的候选人在学术方面被投诉,由推选机构负责进行调查核实并提供书面调查材料和结论性意见;如所推选的候选人在材料的真实性以及政治表现、廉洁自律、道德品行和材料涉密方面被投诉,推选机构应协助联系其所在单位和上级部门,配合做好调查核实等相关工作。

5.候选人所在单位和推选机构要严把法律和社会道德关,在被推选人的政治立场、廉政建设和学风道德方面切实负起责任,全面综合考察被推选人学术水平和学风道德,对被推选人材料中主要成就和贡献的真实性进行把关。

6.报送的所有材料均不得涉及国家秘密。

五、材料报送要求

1.根据推选工作实际需要,报送材料分二步进行。第一步,由推选机构汇总所有推选人材料向省科协报送;第二步,在省科协确定拟向中国科协推选的人选后(具体人选另行通知),由推选机构汇总拟推选人选材料向省科协报送,未通过评审的不需报送。相关要求详见附件1。

2.材料需完整报送,且所有材料纸质件必须与相应电子文件完全一致。

3.报送的所有材料一律不得涉及国家秘密。材料违反保密规定的,取消被推选人的推选资格。

4.报送材料原则上要求现场报送,特殊情况下,可在征得同意后,通过邮寄方式报送。报送材料逾期的,责任由推选机构承担。谢绝被推选人本人报送材料。

5.第一步报送材料时间截止至2021年1月26日,第二步报送材料时间另行通知。

六、联系方式

省科协推选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科协人才部。

联 系 人:杨西博

联系电话:(0531)82073212  18678837797

电子邮箱:rcbskx@shandong.cn

通讯地址:济南市杆南东街8号南楼711室

邮政编码:250001

本通知及所有附件可在山东省科协网站下载(http://www.sdast.org.cn/)

附件:

1.报送材料说明

2.同行专家评议表

3.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推选表(山东省科协推选用)

4.推选院士候选人名单一览表

山东省科学技术协会

2021年1月12日

附件1:报送材料说明.doc

附件2:同行专家评议表.doc

附件3: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推选表.doc

附件4:推选院士候选人名单一览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