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煤炭学会文件 鲁煤学字〔2018〕11号 关于推荐山东煤炭学会 第七届理事会成员候选人的通知 各煤炭企事业单位、常务理事单位、专业委员会及有关单位: 按照学会章程规定,经请示上级同意,2018年山东煤炭学会理事会改选换届。为此,煤炭学会制定了《山东煤炭学会换届方案》(以下简称〈换届方案〉),并已报经有关上级批准。 为实施好《换届方案》,扎实推进学会换届,经研究,决定在全省煤炭系统开展山东煤炭学会第七届理事会成员候选人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要认真熟悉《换届方案》(请 见附件一),严格按照《换届方案》规定的推荐条件、推荐名额和方法程序进行,确保推荐的候选人符合规定要求。 二、凡推荐的理事会成员候选人都要填写《山东煤炭学会第七届理事会成员候选人推荐表》(详见附件二)和《山东煤炭学会理事候选人基本情况表》(详见附件三),并需领导签字、加盖公章。 上述理事会成员候选人推荐表和理事候选人基本情况表,务于2018年9月10日前,安排专人报送(含电子版)或传真、电子邮件至山东煤炭学会秘书处。 二、 为加强沟通联系,请各单位明确一位联系人,于 2018年9月10日前将联系人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和通讯地址传真或电子邮件至山东煤炭学会秘书处。 联 系 人:高 飞 联系电话:0531-85685213 电子邮箱:sdmtxh@163.com 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堤口路141号 邮 编:250031 附件一:山东煤炭学会换届方案 附件二:山东煤炭学会第七届理事会成员候选人推荐表 附件三:山东煤炭学会理事候选人基本情况 山东煤炭学会 2018年8月20日 主题词:推荐 理事会 成员 通知 抄报: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山东省煤炭工业局 煤炭学会理事长、副理事长 | 抄送:各煤矿安全监察分局 |
山东煤炭学会秘书处 2018年8月20日印发
附件一: 山东煤炭学会换届方案(草案) 依据《中国科协技术协会全国学会组织通则(实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及山东省科协和山东省民政厅有关规定要求,结合山东煤炭系统及学会的实际情况,制定山东煤炭学会理事会换届方案如下: 一、换届时间、地点、届次 (一)时间:2018年10月-11月 (二)地点:济南 (三)届次:第七届理事会 二、理事会规模范围、组成原则、人选条件、名额分配和产生办法,理事的选举方式 (一)根据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科协2017年学会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个人会员不足2万人的,理事会人数一般不超过150人,常务理事的总数不超过理事总数的1/3。 经研究,理事会原则上保持上届(第六届)理事会80人规模水平,确定山东煤炭学会第七届理事会理事80人,常务理事24人。 (二)理事会成员推荐范围:省内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煤炭管理部门,各煤炭企事业单位(含山东煤田地质局、山东能源集团、兖矿集团、山东科技大学、济南煤炭设计院有限公司等单位)及所属重点二级单位行政或技术(业务)主要负责人,以及煤炭学会常设办事机构和专业委员会的相关负责人。 (三)代表组成原则 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由学会理事单位、分支机构专委会、会员单位和煤炭行业大中型企事业单位进行选派,同时特邀部分代表参会。选派代表注重基层一线代表比例,相应减少管理部门代表人数。 (四)理事人选条件 理事人选应是在科学技术和管理方面有成就和贡献、学风正派、同意履行理事义务的煤炭科技人员或成绩突出的科技管理工作者,同时应热心学会工作,具备高级职称。 (五)理事人选的名额分配方案和产生办法 按照规定的理事条件和有利于学会开展工作的原则,考虑部门、地区、专业各方面的代表性,同时考虑五年来学会会员变化情况,提出推荐单位名额。与六届理事会不同的是,拟增加煤炭生产科研一线人员和知名专家理事的名额。 1)山东煤炭安全监察局推荐理事候选人8名,包括鲁东、鲁西、鲁南和鲁中分局各1名; 2)山东省煤炭工业局推荐理事候选人3名; 3)重点产煤区域的市级煤炭主管部门推荐理事候选人5名,包括淄博、枣庄、济宁、泰安和莱芜各1名; 4)煤炭大型生产企业(集团)推荐理事候选人36名,包括山东能源集团和兖矿集团总部各推荐3名;山东能源下属淄矿集团、枣矿集团、新矿集团、临矿集团、肥矿集团和龙矿集团各推荐4名(含煤矿代表2名);兖矿集团推荐煤矿代表6名; 5)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地质设计等单位推荐候选人6名,包括山东科技大学、山东煤田地质局、济南煤炭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各2名; 6)学会分支机构和各专业(工作)委员会推荐理事候选人9名,包括分支机构2名,7个专委会各1名; 7)重点煤矿推荐候选人13名,包括省属煤矿10名,地方煤矿3名。年核定产量90万吨以上煤矿企业代表均为候选人,最终理事单位由学会组织进行评选,已被推荐的煤炭代表不再重复推荐。 (六)常务理事和理事的选举方式 常务理事(24名)由理事会选举产生,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等额选举。 理事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采用举手表决的方案等额选举。 三、监事会的规模、组成原则、人选条件及产生方式 设立人数为3人的监事会,其中:监事长1名、监事2名,且理事长、副理事长、理事、秘书长及学会专职工作人员不得兼任监事。监事会成员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监事长由监事会选举产生。 四、学会负责人的规模、组成原则、人选条件及产生方式 (一)第七届理事会负责人为15人。理事长、副理事长任职时不得超过65岁,连任不得超过两届。理事长、副理事长经选举程序,由行业协会(学会)、大型国有企事业单位、科研高校负责人或院士担任。 理事长、副理事长均在第七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中以等额选举的方式选举产生。 (二)根据《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全国学会组织通过(试行)》和“中国科协2017年学会改革工作要点”有关要求,秘书长任职时原则上不得超过62岁,人选由理事长提名,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实行聘任制。 五、建立山东煤炭学会功能型党组织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科协关于加强科技社团党建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山东省科协学会党建工作会议精神,发挥党组织在科协所属科技社团中的政治核心、思想引领、组织保障工作,我会继续设立功能型党组织(党支部),其中书记1名、委员3名,接受山东省科协科技社团党委的领导。 六、方法程序 (一)按照山东煤炭学会第七届理事会理事人选的名额分配方案和产生办法,通过民主程序推选本单位的理事候选人,并填写《山东煤炭学会第七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推荐表》(附件1)。 (二)理事候选人推荐表填写完,须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方为有效,并安排专人报送。 (三)年核定产量90万吨以上煤矿企业代表均为预选候选人,需填写《山东煤炭学会第七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推荐表》。最终理事候选人由学会组织进行评选,学会将从中选出省属煤矿代表10人,地方煤矿代表3人,已被推荐的煤炭代表不再重复推荐。 七、换届工作组织领导机构情况 组长:李位民 现任理事长 副组长:李伟 副理事长 成员:学会副理事长和学会秘书长 八、筹备进度安排及其他事项 (一)推荐下一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是山东煤炭学会换届工作的重要环节,对保证新一届理事会及煤炭学会今后的工作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工作过程中,请各单位认真组织,有关人员切实抓好落实。 (二)工作计划 1)2018年6月30日前,制订提出换届方案(草案); 2)2018年8月15日前,向山东省科协汇报换届方案(草案),并进一步修改完善换届方案。 3)2018年8月20日前,向山东省民政厅汇报换届方案(草案),并再一次修改完善换届方案。 4)2018年8月30日后,根据批准的换届方案,组织实施,扎实推进换届筹备工作进程。 5)2018年9月15日,落实理事、常务理事候选人的推荐工作,进行会议文件的准备; 6)2018年9月20日,完成“召开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报告及相关材料,并上报至山东省科协和山东省民政厅; 7)2018年10月20日,落实会议各项筹备工作; 8)2018年11月初计划召开煤炭学会第八次会员代表大会、八届一次理事会及常务理事会。 山东煤炭学会 2018年8月20日 附件二:山东煤炭学会第七届理事会成员候选人推荐表.docx 附件三:山东煤炭学会理事候选人基本情况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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