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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煤学字〔2017〕11号关于开展2017年山东省煤炭工业科技成果鉴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8-18 浏览次数:

 

各会员单位:

根据《山东省煤炭工业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规定,为了加强全省煤炭工业科技成果鉴定工作的管理,提升科技成果的质量和水平,推动科技成果的进步、推广和转化。山东煤炭学会计划组织2017年科技项目技术鉴定,请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好推荐鉴定项目的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符合《山东省煤炭工业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范围和《山东省煤炭工业科技成果鉴定指南》要求,计划在2017年进行山东省煤炭工业科学技术成果鉴定的项目均可申报。

 

二、申报材料

申报《科技成果鉴定材料》要符合《山东省煤炭工业科技成果鉴定指南》中规定的十二项技术资料要求,但其中鉴定大纲、工作报告、技术报告、检测报告、查新报告、经济效益分析报告、用户使用报告等必须具备。

三、鉴定方式

会议鉴定:会议鉴定的鉴定委员会由7至15名同行专家组成。聘请专家的要求是:必须学风严谨、品德优良,具有本专业较高的技术水平和高级技术职称

会议鉴定程序:鉴定委员会专家组听取项目完成单位汇报,进行质疑、答辩,经研究讨论后,编写出项目鉴定意见,对科技成果水平做出准确评价。

四、申报方式和时间

各申报单位要认真核查项目内容和完成人员信息,填写鉴定项目汇总表,并填写推荐意见、加盖公章。各申报单位请于2017年9月30日前将需鉴定科技项目的纸质材料,汇总表电子版、项目材料电子版各一份报山东煤炭学会秘书处

山东煤炭学会联系人:杨传印  姜志健

电话:0531-85685213  邮箱:sdmtxh@163.com

地址:济南市堤口路141号B1007室 邮编:250031

 

附件:

1.山东省煤炭工业科技成果鉴定指南

2.2017年山东煤炭工业申报科技成果鉴定项目汇总表

 

 

 

           QQ图片20170818104929.png

鲁煤学2017-11号关于开展2017年科技成果鉴定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