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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煤炭学会关于征集“中国科普作家协会优秀科普作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1-25 浏览次数:

中国煤炭学会关于征集“中国科普作家协会


优秀科普作品”的通知

各省煤炭学会、企业科协、科普专家:

  经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批准,中国科普作家协会特设立“中国科普作家协会优秀科普作品奖”。本奖为中国科普创作领域的最高奖项,每两年评选一次,用于表彰奖励全国范围内优秀科普作品的作者和出版制作机构。 

  为提高全民的科学文化素质,推动精神文明建设,中国科普作家协会决定于2016年举办第四届“中国科普作家协会优秀科普作品奖”评奖活动,评选范围为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正式出版的科普作品。本届评奖活动设“科普图书奖”和“科普影视动画作品奖”两个类别,每个类别设金奖和银奖两个奖级。该奖评出的金奖作品将直接获得被推荐进入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评审的资格。

  现征集“中国科普作家协会优秀科普作品”,通知如下:

  一、作品内容

  (一)科普图书类:

  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以版本记录为准),国内公开出版发行的中文科普图书,包括原创作品、编选作品、翻译作品、编译作品、美术画册和摄影图册等。在此期间重新修订出版且未曾申报过“中国科普作家协会优秀科普作品奖”的图书可参评。

  丛书可整套参评,也可以其中单册图书参评。整套必须在全部完成出版后参评(需附出版单位出版完成证明)。

  少数民族文字科普作品、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省出版的科普作品,暂不参加本届评奖活动。

  外籍人士创作的、在国内公开出版发行的中文科普图书,可参加本届评奖活动。

  (二)科普影视动画类

  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在国内影院、电视台公开播映或正式出版的科普影视动画作品,包括纪录片、教育片、剧情片、动画片、译制片等。

  二、参评作品要求

  (一)具有较高的思想性、科学性、艺术性和可读性(观赏性),主题思想和内容健康向上,能启迪智慧,激励人们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

  (二)在普及科技知识,宣传科技成果,培育科技人才,促进现代化建设和改善人民生活方面取得显著效果。

  (三)作品受众面广,社会影响广泛且良好,并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作品无知识产权纠纷,符合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

  (五)作品技术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所规定的合格品标准。

  三、奖励与颁奖

  (一)评奖奖项包括特别奖(非常设)、金奖和银奖。评选产生的特别奖和金奖作品将直接获得被推荐进入国家科技进步奖评审的资格。

  (二)向获奖图书的作者颁发证书、奖牌,向获奖图书的责任编辑颁发证书,向获奖图书的出版单位颁发证书;向获奖影视动画作品的出品单位颁发证书及奖牌。

  (三)在适当时间举行颁奖仪式。

  四、作品征集时间及方法

  作品征集截止日期:2016年2月15日

  作品投送邮箱:dangdaikuanggong@126.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芍药居35号501室 (100029)

  联系人:朱晓莉    

  联系电话:010-84657854、84657942、84657857(传真)

 

附件:优秀科普作品推荐表.doc

 

          中国煤炭学会

 

                               2015年10月28日

 

 附件:

第四届“中国科普作家协会优秀科普作品奖”推荐表

推荐单位(公章):

作品名称


图书出版单位


出版日期


影视出品单位


出版日期


作品类别

□图书□影视动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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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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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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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工作单位及职务、职称

电话


























责任编辑











  推荐单位(个人)意见: 

 

 

 



                              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评奖办公室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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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