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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在〈山东煤炭科技〉期刊 开辟〈总工程师风采〉栏目的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6-24 浏览次数:

山东煤炭学会文件

 

鲁煤学字[2010]10号 

关于印发《在〈山东煤炭科技〉期刊 
开辟〈总工程师风采〉栏目的意见》的通知

 

各煤炭企、事业单位及有关单位:

为了大力宣传全省煤炭工业总工程师们的业绩和风采,山东煤炭学会拟定了《关于在<山东煤炭科技>期刊开辟<总工程师风采>栏目的意见》,该《意见》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做了修改完善,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落实办理。

附件:《在〈山东煤炭科技〉期刊开辟〈总工程师风采〉栏目的意见》

  2010年6月24日

关键词:印发 开辟 总工程师风采 栏目 通知

抄报: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山东省煤炭工业局

   李建民总工程师、本学会理事长、副理事长

抄报:《山东煤炭科技》编辑部

山东煤炭学会秘书处             2010年6月24日印发

 

 

附件:

关于在《山东煤炭科技》期刊 
开辟《总工程师风采》 栏目的意见的通知


   近年来,我省煤炭工业在科技事业发展方面取得了巨大成就,煤矿安全状况稳定好转,生产效率大幅提高,经济和社会效益不断改善,一个个大型、特大型现代化矿井相继建成投产,科技水平位居全国煤炭行业前列。

在我省煤炭工业科技发展的进程中,广大科技人员、特别是各单位科技工作带头人——总工程师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他们为“科技兴煤 科技兴安”呕心沥血,顽强拼搏,创造了一个又一个的骄人业绩。为了树立尊重科学、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社会风气,大力宣传总工程师们的工作业绩,弘扬他们开拓创新、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兢兢业业、默默奉献的工作精神;坚持原则、勇于负责的人品素养;经研究,决定在《山东煤炭科技》期刊上开辟《总工程师风采》栏目。为此,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工程师风采》栏目刊登对象

全省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总工程师;

煤炭管理部门总工程师或主任工程师;

煤炭企事业(矿级及以上)单位总工程师或主任工程师;

上述单位成绩突出的副总工程师;

煤炭设计、科研部门的总工程师或主任工程师;

获得省级以上“杰出工程师”称号的科技工作者;

其他为煤炭科技进步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

二、《总工程师风采》栏目刊载内容

1、个人免冠半身彩色照片、工作照;

2、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籍贯、学历、毕业院校、职称职务、工作单位;

3、主要工作简历;

4、主要工作业绩:包括取得的科技成果、经济社会效益、重要论著等。

三、方法程序

1、山东煤炭学会将计划刊登的总工程师名单发到各总工程师所在单位征求意见,本单位同意并返回意见后(详见《总工程师风采》征稿回执),学会统一安排刊登工作。

2、确定在《山东煤炭科技》期刊《总工程师风采》栏目刊登的总工程师的有关资料,由其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发至山东煤炭学会。

3、对刊登单位按以下标准收取刊登费用:

(1)矿级以上煤炭企业每刊登一次(1版至2版)收取1.0万元至1.6万元;

(2)省级以下煤炭管理部门和其他事业单位每刊登一次(半版至1版)收取0.6万元至1万元。

4、凡被刊登的总工程师和其所在单位,由《山东煤炭科技》编辑部负责将相应期刊赠送给总工程师本人和其所在单位各一份。

山东煤炭学会

联 系 人:张 莹

电子邮箱:sdmtxh@163.com

联系电话:0531-85686181

手 机:15863179897

传 真:0531-85686181

户 名:山东煤炭学会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济南天桥区支行堤口路分理处

账 号:1602005309200036725

联 系 人:崔 杰

电子邮箱:sdmtkj@163.com

联系电话:0531-85697135

传 真:0531-85697135

附件:《总工程师风采》征稿回执

 

《总工程师风采》征稿回执

 


 


 


电话


《总工程师风采》栏目宣传内容

  


 


出生年月


  


  


  

  

及费用

2 2.6万元)

同意

1  (1万元)

同意

半版 6千元)

同意

  


 


 

 

 

 

                                     (盖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