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煤矿安监局要求企业接受第三方服务事项名单 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违规涉企收费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市监竞争〔2019〕150号)要求,经梳理,我局有16项要求企业接受第三方服务事项: 1.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 2.煤矿建设项目施工; 3.煤矿建设项目监理; 4.建筑物、水体、铁路及主要井巷煤柱留设与压煤开采方案设计; 5.防水闸门设计; 6.安全评价(含安全验收评价); 7.露天煤矿边坡稳定性评价; 8.井工煤矿主要设备(主要通风机、主提升机、空压机、主排水泵等)的检测检验; 9.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审核、发放; 10.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 11.煤层冲击倾向性鉴定和冲击危险性评价; 12.煤尘爆炸危险性鉴定; 13.煤层自燃倾向性鉴定; 14.煤矿救护; 15.从业人员培训; 16.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 其中,第8、11、14、15等事项如果企业符合相应能力要求,可以自行组织开展。 2019年10月18日
|